元厨面条机侵权抄袭--终审败诉
2020年12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下达“(2020)最高法知民终1300号”民事判决书,“北京元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生产、许诺销售、销售侵害万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ZL201620238772.3号“一种小型鲜面条制售机的和面及输送装置混合器”专利的产品。本次万杰智能诉元厨科技侵权为终审判决,“元厨科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万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例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裁判如下: 最终裁决的部分内容 “北京元厨科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生产、许诺销售、销售侵害万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ZL201620238772.3号“一种小型鲜面条制售机的和面及输送装置混合器”专利的产品。 赔偿 “北京元厨科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万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万元; 每一个创新,是大量智慧和汗水凝聚而成的成果,不容窃取!万杰智能鲜面机”先后经历了近十年的时间,七次迭代升级,投入了公司大量人力、物力无数个夜晚拼博创新,而数十年艰辛研发,技术却被元厨科技侵权、窃取,为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唯有运用法律武器,只有通过保护制度创新,才能有效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鲜面机先后经历7次迭代升级 万杰智能部分专利证书展示 本次万杰智能诉元厨科技侵权一案的胜诉,对万杰智能给予了莫大的鼓舞,也给成千上万的终端用户以及合作伙伴注入了一针强心剂。在此,万杰智能郑重提醒消费者与合作伙伴们,在选购设备的过程中一定要认准万杰智能品牌和厂家,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时间、精力与经济损失,严厉打击侵权行为,万杰智能义不容辞。为亿万家庭主食安全服务,万杰智能一直在路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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